
学者习惯把约翰福音分开两部份:前半部(1到12章)称为“神迹篇”,是耶稣与世界公开对抗的记述;后半部(13到20章)称为“荣耀篇”,是他受难前的教诲和受难的纪录。因此,约13:1-17是约翰特别的选择—他以记述耶稣为门徒洗脚这件事,作为整个“荣耀篇”的开始。
主在十架上献上自己,无论是对当时还是今天的信徒来说,应该都是最难以理解、最不寻常的吧?为什么他可以走上别人不能理解的艰难之路?就让我们通过他为门徒洗脚这事来思想。
到底的爱是基础 (13:1-5)
一位老师为自己的门生洗脚,在当时非常重视荣辱文化的社会里,是不可思议的。其实这在现代社会也不寻常吧!为什么他要这么做?为什么他能这么做?

是因为经文里的三个“知道”:
耶稣知道自己离世归父的时候到了 (13:1)
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 (13:3上)
且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,又要归到神那里去 (13:3下)
当你觉得“时候到了”,你会有什么行动?早上闹钟叫了,时候到了就要起床了;有些人知道快要做身体检查了,这几天就不吃红烧肉了!耶稣呢?他选择了“爱我们到底”(13:1下)。拥有且清楚知道自己拥有荣耀、权能和地位的耶稣基督,选择爱我们到底。而正正是这一份爱,这到底的、极致的爱,让他可以做出不一样的、不寻常的、不被世界理解的行动。

(待续)